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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烤肉報記者 黃芳
  廣西警察酒後槍殺孕婦事發一周,涉案民警胡房屋出租某已被批捕,當地官方已將73萬的賠償額提高到80餘萬元,仍遭到死者家人拒絕。
  昨日,信用貸款死者吳英的二哥吳威強告訴早報記者,他們認為應該考慮死者為孕婦的特殊情況,適當提高賠償標準。
  對此,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資深刑辯律師王文林租屋昨日表示,“一屍兩命”的情況值得同情,儘管未分娩的胎兒在法律上不視為獨立的民事主體,法律亦未就此特別作出規定,但在法律規定的賠償範圍內可酌情往上限去判。
  昨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舉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結婚第六次會議,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提及這起槍案時稱,6名被停職調查的公安人員“不冤枉”,公安部“禁酒令”實施幾年以來仍時有發生違反的情況,說明政令未狠抓落實,並非一時疏忽。
  家屬:應考慮“一屍兩命”
  10月28日晚,廣西貴港市平南縣大鵬鎮,吳英自家的“老牌螺螄粉店”店內,被素未謀面的平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胡某連開兩槍,其中一槍正對腦門中間,另一槍擊中左胸部位,送醫後不治身亡。據其家屬介紹,吳英當時懷有五個月的身孕。蔡世勇則被擊中右肩。
  據吳威強介紹,10月31日下午,平南縣縣委書記、縣委副書記、縣長以及貴港市方面派來的官員,在縣城與7名受害者家屬見面,官方向家屬表態:1.依法嚴懲凶手;2.按照法律規定計算賠償金額。
  另一名當天參與商談的家屬稱,政府曾向家屬做思想工作,提出不要再接受媒體採訪。此前,相關官員曾建議家屬不請律師,“他們說凶手肯定重判跑不掉,用不著請律師了。”
  當天晚上9點多,官方將計算出的賠償總額送到吳英父母和哥哥手中,上面寫著賠償款總計73萬元。此後,11月1日上午9點多,平南縣官員與吳英家人進行了第二輪商談。“他們說又調整了賠償金,該給的不該給的都補一點,一共增加了10多萬元,最後定的是80多萬元。”吳威強說,談判共持續了3小時,包含死亡賠償金40多萬元、2個孩子的撫養費、撫慰金10萬元、兩個老人20年的撫養金等。
  然而就政府提出的80萬賠償,吳英丈夫蔡世勇在其微博上明確表示“拒絕”。吳威強說,這是家人一致的態度,“我妹妹懷有五個月身孕,賠償上是否應該特別考慮?”
  律師:賠償應酌情取上限
  就吳英家屬提出的疑問,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資深刑事辯護律師王文林解釋稱,當前由官方主導的談判可納入“刑事和解範疇”,就刑事訴訟被告人而言,有利於其從輕量刑,作為被告人所在單位參與這種“和解”在法律上並不禁止。
  關於孕婦的賠償標準,王文林表示這個問題比較複雜,由於腹中未分娩的胎兒在法律上不視為獨立的民事主體,所以侵害孕婦仍是一個主體,在法律上並無特別區別。“但孕婦受害人值得同情。應該在法律規定的賠償範圍酌情取上限。”從人道上講,王文林認為,“死者已矣,應讓生者得到法律允許範圍內的盡可能多的賠償,最為重要。”
  而就賠償包含的項目和標準,王文林表示,刑事和解可比照民事侵權的賠償標準談判,比如可以引入精神損害賠償和死亡賠償金,這將是一筆很大的金額,具體標準可參照侵權責任的相關法規。
  槍案發生後,貴港市公安局通報稱,犯罪嫌疑人是平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胡某,酒後到米粉店購買食品時,與店主發生爭執,開槍殺人。但新華社昨日引用蔡世勇的話報道說,受害人當時和胡某並沒有發生爭執,從胡某進店到開槍,不過幾分鐘的事情,不知道胡某為什麼開槍。
  (原標題:“廣西警察槍殺孕婦案”善後:家屬要求按“一屍兩命”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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